自12月8日對全椒縣公安局儒林派出所所長邵華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并采取“兩規(guī)”措施以來,全椒縣紀委調查組僅用20天時間就已查明邵華存在貪污、受賄、瀆職等嚴重違紀問題,其行為已涉嫌犯罪。經12月28日上午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,將邵華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,收到了良好的政治、社會和法紀效果。
一是選準點位,果斷上案。縣紀委認真貫徹落實全市紀律審查工作座談會精神,把紀律挺在前面,對邵華果斷實施“兩規(guī)”措施,對其受賄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。
二是多點合圍,內外結合。縣紀委既堅持時間上的“短、平、快”,又堅持證據上的“嚴、細、實”,加強外圍核實工作,將過去由“供”到“證”的理念轉化為由“證”到“供”。同時要求案件審理工作提前介入,進行證據材料逐個把關,縮短證據轉換時間。
三是多措并舉,快查快結。取得了口供后,調查組對邵華交代的問題逐項取證。針對證據中涉及到的“兩非”人員較多,辦案人員發(fā)揮聰明才智,采取多種措施,僅用20天時間將涉案的人證、物證和書證取證到位,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,既使被審查對象受到應有的懲罰,又解決了過去片面擴大戰(zhàn)果、審查時間過長、增加辦案成本和風險等問題,體現了快查快結,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的理念。